申請手續
備妥以下三項證明文件: 1.低收入戶證明書一份[向戶藉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] 2.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一份[含胸部X光檢查及梅毒,B型肝炎,愛滋病等之抽血檢驗] 3.全戶戶籍謄本一份[向戶政單位申請]
向戶藉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民政(社會)課提出申請,經本家訪視審查符合規定者即通知入家安養。 亦可透過本家網址線上申請辦理:http://www.eteh.gov.tw